博士生

Admissions

博士班招生

申請資料
學力證件(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,須依簡章附錄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」第八條上傳相關證明文件)。
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(GPA分數加附對照表)。
已發表著作、論文或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
履歷
自傳
研究計畫
推薦函2封(由推薦人彌封後以紙本寄出)
口試注意事項

口試注意事項及時程表於本系網頁公布不另通知,請務必至本系網頁確認相關規定,避免喪失錄取資格。

當年度辦理日期依本校招生簡章之準。

學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

申請資格

本校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或碩士班學生修業2或3學期者且目前在學,學業平均成績排列名次在全班(組)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,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本系招生委員會評定為成績優異,並經肄業或相關系(所)助理教授以上2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者,得申請之。

申請資料
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。
大學部歷年成績表一份。
碩士班歷年成績表一份。(碩士班學生)
學者專家二封以上推薦書。
研究計畫書(包含:讀書計畫、進修計畫)。
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。

碩士班逕升博士班限定為第2學期轉入博士班;

學士班逕升博士班限定為第1學期入學(申請提前入學不在此限)。

Ps. 學士班逕升博士班每年10月辦理,次一學年度入學;碩士班逕升博士班視招生名額調整辦理次數,每年10月辦理為次年二月轉為博士班,4月辦理為當年度8月轉為博士班。